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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15-01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下午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大梅沙京基喜来登度假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人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15年5月18日(周一)17:00时前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送递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90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33961627、33966879

      传真:021-68870791

      联系人:徐宇昭、陈飞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