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1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魏利岩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魏利岩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魏利岩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王福军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建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周建伟先生的简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取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同意董事会聘任周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附件:周建伟简历
周建伟,男,汉族,1971年出生,大学专科,会计师。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经理、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1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4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傅涛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22.73万元。
本议案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22.73万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25,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5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2,578,434.26元结转以后年度。201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次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4年公司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报告年度支付其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意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资格,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本议案中改聘审计机构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22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鉴于2014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提议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4位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年度报酬总额344.71万元(含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蒋志坚、缪强、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控股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追认,其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控股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部分内容还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19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具体申请授信银行及金额如下:
■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预计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20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拟以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21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魏利岩先生因工作调动,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王福军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周建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周建伟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形成的上述决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16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0日。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2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决议。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18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25,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5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2,578,434.26元结转以后年度。201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4年公司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报告年度支付其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会议同意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与会监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资格,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本议案中改聘审计机构还须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22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控股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追认,其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部分内容还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19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19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控股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追认
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1.华光股份:指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华光电站:指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3. 友联热电:指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国联环保:指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 中设国联:指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电燃公司:指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7. 协联热电:指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8. 惠联热电:指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9. 惠联垃圾热电:指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0.新联热力:指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11.华丰节能:指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华光电站2014年与华丰节能、协联热电的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友联热电2014年与电燃公司发生的购买原煤超过预计数;同时华光电站、友联热电2015年与国联环保、协联热电、惠联热电、惠联垃圾热电、中设国联、新联热力、电燃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见下文。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华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关联董事蒋志坚、缪强、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本项关联交易还须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需要,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14年预计发生金额和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以及2015年预计金额如下:
1、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
2、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
2014年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站”)分别与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系华光电站分别于2012年5月、2013年9月签订的电站工程与服务销售合同,因项目执行原因,于2014年度确认销售收入。
2014年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购买原煤超过预计数1,753.31万元的原因主要是把握目前煤价相对较低的时机,以多发凝电争取效益,实现运营效益最大化。
2015年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系友联热电通过淘潼浜、深南电路转供给新联热力,形成供热销售;同时由于供热高峰,友联热电硕放线末端压力偏低,影响裕安线、布勒食品等用户用汽,所以由友联热电向新联热力采购蒸汽,补充供热。
由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蒋志坚、缪强、张伟民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4)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成套发电设备、环保能源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环保能源设备、电站、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服务
(6)与华光股份的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4.55%的股份。
2、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法定代表人:陈亮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热力与相关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有关热电厂(包括热网)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亮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燃烧城市生活垃圾的方式生产销售电力、蒸汽;销售本公司附属产品。污泥的处理处置。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16号
(2)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3)法定代表人:胡文新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煤炭、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煤炭的代理、咨询和中介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城南路1号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3)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4)注册资本:37252.894789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幢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节能工程的设计咨询、技术开发、改造及相关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电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维护;储能电池、储能系统的销售、安装、维护;能源管理方案的设计及服务;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区A栋202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高敏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新能源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安装、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龙山路4号B幢704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镇供热服务;分布式热电冷联供;供热管网工程的设计、安装;供热新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热电行业进行投资、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关联方201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两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范畴,利用国联集团和国联环保的产业平台优势,带动集团内部企业生产和销售,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燕、赵长遂、傅涛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控股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追认,其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实际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2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预计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 委托理财期限:以短期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预计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张燕、赵长遂及傅涛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业务还须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1、基本说明
公司2015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预计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提供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属于保本赚息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2、产品说明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3、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2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 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金额: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
● 本项业务还须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预计2015年海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决策授权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金额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
2、决策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公司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合约金额的10%。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5-02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改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决定2014年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现已到期。公司对2015年度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招标,综合考评结果,决定推荐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十四年为我公司作审计服务,公司对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由江苏省财务政厅于1985年10月创建,系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评估资格的审计机构。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颇具影响和规模的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AAAAA级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位列第二十一位,有超过1000名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数320名,设立了北京分所、深圳分所、上海分所、苏州分所、无锡分所、常州分所、徐州分所等15家分支机构,为数千家客户提供各种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近五年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受到行政部门或监管机构的任何惩罚。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决策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5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3、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对改聘会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发布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市场部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7日
至2015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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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志坚、缪强、张伟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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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3号本公司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至24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3号
联 系 人:万红霞
联系电话:0510-85215556
传 真:0510-85215605
邮政编码: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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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