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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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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版)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或津贴情况

      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如下:

      ■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四)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4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

      2013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

      2012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

      (五)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的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各项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各项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公司资产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末和2013年末资产总额较上期分别增长了6.79%和7.90%。

      (2)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公司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9.33%、80.75%和79.90%,比重稳定。公司的资产结构呈现非流动资产比例较高、流动资产比例较低的特点,这符合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的特性,同行业上市公司2013年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平均为72.91%。

      2、负债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公司负债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公司负债总体规模增长较快,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570,723.93万元、516,381.82万元和461,194.91万元。2014年末和2013年末负债总额较上期分别增长了10.52%和11.97%。

      (2)公司负债结构稳定,公司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5.60%、96.73%和97.23%,公司的负债结构呈现流动负债比例高、非流动负债比例低的特点。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差异较大,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无明显行业特征。

      (3)从公司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的配比情况来看,公司资产中非流动资产比重较高,负债中流动负债比重较高。但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5.50%、34.81%和34.43%,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

      3、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收视维护费、城建配套费、数据业务服务收入、视频接入费、数字电视增值服务收入、收入分成款和入网费。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器械、出租资产、提供维修服务等业务。公司业务收入结构稳定,主要收入来源于收视维护费、城建配套费、数据业务服务收入、视频接入费和数字电视增值服务收入。

      4、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5、报告期内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61,544.71万元、72,924.42万元和84,897.54万元,2013年度和2014年度分别比上年增长18.49%和16.42%,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健增长的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主营业务。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19,304.06万元、130,207.19万元和138,634.06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93.91%、92.47%和90.33%。

      (六)股利分配政策和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制定,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在公司成立前三年(2008年-2010年)按照《发起人约定》规定分配,公司成立三年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发起人约定》规定,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三年内,股东从公司按股分红获取的年分红额不低于“网络资产测算审核报告”确认的税后利润额,同时根据200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0号)》精神,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三年内,对于各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年分红低于“网络资产测算审核报告”确认的税后利润额部分,由省财政给予补贴。

      发起人约定还规定了股东以现金出资或以现金增资的分红方法:以现金出资或以现金增资的股份第一年(2008年)分红比例为以资产出资股份分红比例的50%,第二年(2009年)分红比例为以资产出资股份的60%,第三年(2010年)分红比例为资产出资股份的80%,从第四年(2011年)起现金出资或现金增资的股份与资产出资股份分红比例相同。

      201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分配32,202.29万元,每股分配股利0.047元。

      2012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分配41,008.47万元,每股分配股利0.18元。

      2013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38,257.60万元,每股分配股利0.16元。

      201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43,039.80万元,每股分配股利0.18元。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约定。2012年8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原则,保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可持续性的长远发展,按照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部分进行了细化。2014年2月1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部分进行补充和修订。目前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尽量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为:

      (1)公司管理层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并由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并妥善保存。

      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后,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之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传真、电子邮件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将意见汇总后及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时参考。

      (下转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