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20号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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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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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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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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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纺织行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仍较为复杂,行业需求增长相对减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以个性化、差异化为主流的终端需求变化加快,综合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的影响突出,节能减排的环境压力也在加大,纺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公司所在的毛纺面料业务也受到同样的影响。面对残酷现实和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管理层坚持贯彻稳健的经营思路,防控风险,稳健经营,在主营业务上延续了“聚焦于优势产业,最终实现良性规模化发展”的策略。
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52,521,673.86元,同比上年下降50.01%;营业利润-9,963,612.22元,同比上年减亏6,094,689.5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1,576.57元,同比上年盈利19,522,149.62元。
棉纺业务是公司近年来在主营业务中亏损较大的业务板块,在综合考虑湖北蓝鼎棉纺织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后续发展潜力后,公司于2013年12月将亏损严重的棉纺业务(全资子公司湖北蓝鼎棉纺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因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业务聚焦于具备一定行业竞争优势和品牌知名度的精纺呢绒业务,导致本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大幅下滑,但公司年度主业亏损额得到降低。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出售部分资产,获得1,461万元利润,最终使公司在报告期内扭亏为盈。
2014年11月20日,德泽世家与蓝鼎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德泽世家受让出让方蓝鼎集团持有的蓝鼎实业100%的股权。2014年12月8日,经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的股东变更为深圳德泽世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至此,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100%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韦振宇先生。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20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集团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公司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有: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列报,改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为以下重分类: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科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①、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项目;
②、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改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净额”科目,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信息;
③、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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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影响数中,以正数表示调增数,以负数表示调减数。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无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13年度公司新设子公司湖北蓝鼎棉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棉纺”),2013年12月10日,公司与湖北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蓝鼎棉纺100%股权全部转让给蓝鼎实业。蓝鼎棉纺已于2013年12月30日在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手续,2013年度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上年同期包含蓝鼎棉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包含蓝鼎棉纺。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21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伯豪瑞庭酒店5层瑞安厅。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5)010221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4,101,576.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1,576.57元,未分配利润为-438,911,939.50元,不符合分红条件。经研究决定,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为1年,报酬为人民币63万元。截至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7年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股票简称:蓝鼎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5-22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11: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伯豪瑞庭酒店5层瑞安厅。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植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详情如下:
1.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本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3.本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5.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4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