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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33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通知,自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2日期间,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份91,28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南京钢联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份102,50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南京钢联及南钢联合共减持公司股份193,787,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前,南京钢联持有公司股份1,987,36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8%;南钢联合持有公司股份1,030,587,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9%。南京钢联及南钢联合共持有公司股份3,017,952,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7%。

      本次减持后,南京钢联持有公司股份1,896,084,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2%;南钢联合持有公司股份928,080,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南京钢联及南钢联合共持有公司股份2,824,164,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7%。南京钢联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上述人员均未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居留权,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钢联“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南钢联合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钢联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南钢联合与南京钢联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减持前,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南钢股份股票占其总股本的77.87%,导致市场流通比例偏低。南京钢联本次减持南钢股份股票,有利于优化其股东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提高市场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

      作为控股股东,南京钢联将从各个方面积极支持南钢股份由传统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实现钢铁主业向价值链的上游提升、向下游产业链高端制造业延伸,并做大节能环保、钢铁电商、信息化等新兴产业和新业务模式。南京钢联培育的新业务、新业态,条件成熟后也将优先植入南钢股份。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作出继续减持南钢股份股票的安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南京钢联持有南钢股份股票1,987,364,897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1.28%;南钢联合持有南钢股份股票1,030,587,312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6.59%。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南钢股份3,017,952,20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77.87%。

      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2日收盘,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91,280,29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36%;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102,507,24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64%。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减持南钢股份193,787,53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

      截至2015年4月2日收盘,南京钢联持有南钢股份股票1,896,084,598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48.92%;南钢联合持有南钢股份股票928,080,072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3.95%。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南钢股份2,824,164,67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72.8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南钢股份股票。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15年3月19日,南京钢联及南钢联合签署《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193,787,56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00%。(详见2015年3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南钢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27日收盘,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16,060,00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41%,交易价格区间为3.46元/股~3.75元/股。

      2、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28,133,984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73%,交易价格区间为3.47元/股~3.69元/股。

      3、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31日收盘,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234,666,95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6.05%,交易价格区间为3.50元/股~5.18元/股。

      4、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102,507,24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64%,交易价格区间为4.51元/股~5.13元/股。

      5、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日收盘,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44,140,90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1.14%,交易价格区间为4.96元/股~5.07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杨思明

      签署日期:2015年4月2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杨思明

      签署日期: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