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0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上午10点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增资入股新疆惠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肥料业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梅花)拟与新疆慧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农业)达成增资协议,新疆梅花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参照前次惠尔农业增资价格,按5元/股的价格认购慧尔农业600万股新增股本。增资完成后,惠尔农业注册资本将由52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5800万元,新疆梅花将持有惠尔农业10.345%的股份。
惠尔农业目前为新疆地区最大的民营肥料供应商,肥料市场占有率在区内名列前茅。增资协议中双方约定,慧尔农业保证将新疆梅花本次认缴的增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在新疆梅花工业园区内建设完成两条生产线,一条液体肥生产线,一条造粒床的速溶肥生产线,并于2015年底完工投产;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慧尔农业以自有资金解决,建设用地由新疆梅花租赁给慧尔农业,租赁合同双方另行签定。
上述事项属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签署上述增资协议之前,公司与惠尔农业无关联关系,该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增资入股新疆惠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2. 关于继续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2015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公司用下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与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申请为期不超过2年、本金不超过8亿元的融资(业务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015年2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和中金大通签署了编号为DT-4(2015)回租001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起租日为2015年2月17日,到期日2016年7月26日,租赁本金191,002,038.87元,租赁年利率为3.97%,租金利息11,058,222.21元,租金总额202,060,261.08元。
2015年3月30日,新疆梅花和中金大通签署了编号为DT-4(2015)回租005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起租日2015年4月1日,到期日2016年9月19日,租赁本金188,862,414.00元,租赁年利率为4.1%,租金利息11,550,510.46元,租金总额200,412,924.46元。
公司拟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有的经营设备继续与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申请期限为2年、本金不超过2.7亿元的融资。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主要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1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增资入股
新疆惠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做大做强肥料业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梅花)拟与新疆慧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农业)达成增资协议。新疆梅花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参照前次惠尔农业增资价格,按5元/股的价格认购慧尔农业600万股新增股本。增资完成后,惠尔农业注册资本将由52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5800万元。
201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增资入股新疆惠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事项属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签署上述增资协议之前,公司与惠尔农业无关联关系,该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惠尔农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慧尔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农业园区牛圈子湖丘18栋1层
法定代表人:李保强
注册资本:伍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农药销售。滴灌肥、水溶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钾肥、微生物肥的加工销售;销售:包装种子、化肥、农膜;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轧棉花除外);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尔农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试点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并先后荣获 “2013年中国新型肥料竞争力企业50强”、“2013中国化肥企业100强”等荣誉称号。惠尔农业研发实力强劲,先后与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院、中国农科院资划所、中科院新疆生地所等国内、新疆自治区内一流的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由惠尔农业牵头,新疆自治区内18家农业科研机构、高校、相关肥料生产企业组成的“新疆新型肥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于2014年9月正式挂牌。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惠尔农业2014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惠尔农业资产总计20,689.77万元,净资产13,484.8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56.37万元,净利润436.00万元。
(二)增资前股本结构
■
三、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1.慧尔农业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0万元,持有注册号为 6523000500024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新疆梅花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持有注册号为659004050004193的营业执照。
3.慧尔农业现拟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即新增股本6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新疆梅花自愿认购慧尔农业新增股本600万股。
4.增资方案
(1)双方同意:慧尔农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2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5800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即新增股本 600 万股,新疆梅花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按5元/股的价格认购慧尔农业600 万股新增股本。
(2)慧尔农业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梅花持有慧尔农业10.345% 的股权,增资后慧尔农业股权结构如下:
■
5.双方约定:慧尔农业保证将新疆梅花本次认缴的增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在新疆梅花工业园区内建设完成两条生产线,一条液体肥生产线,一条造粒床的速溶肥生产线,并于2015年年底完工投产;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慧尔农业以自有资金解决,建设用地由新疆梅花租赁给慧尔农业,租赁合同双方另行签定。
四、增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肥料为公司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副产品;惠尔农业为肥料生产的专业机构,科研实力强劲。本次增资价格参考惠尔农业前次增资价格确定,所投资金全部用于在新疆梅花工业园区内建设肥料生产线。
惠尔农业目前为新疆地区最大的民营肥料供应商,肥料市场占有率在区内名列前茅。增资后,和惠尔农业的合作,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现有肥料业务规模,解决肥料的市场销售问题;另一方面新增肥料产线系利用新疆梅花特有的有机质资源研发生产新型水溶肥,可提前抢占区内市场;与此同时,能充分利用新疆梅花现有的土地、配套公共工程,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互惠双赢。
五、备查文件
1.惠尔农业营业执照
2.惠尔农业2014年度审计报告
3.增资协议(草案)
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务概况
2015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上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公司用下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与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申请为期不超过2年、本金不超过8亿元的融资。该笔业务同时由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受益人为境外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境外银行进行为期不超过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015年2月12日,新疆梅花和中金大通签署了编号为DT-4(2015)回租001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起租日为2015年2月17日,到期日2016年7月26日,租赁本金191,002,038.87元,租赁年利率为3.97%,租金利息11,058,222.21元,租金总额202,060,261.08元。
2015年3月30日,新疆梅花和中金大通签署了编号为DT-4(2015)回租005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起租日2015年4月1日,到期日2016年9月19日,租赁本金188,862,414.00元,租赁年利率为4.1%,租金利息11,550,510.46元,租金总额200,412,924.46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公司拟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有的经营设备继续与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申请期限为2年、本金不超过2.7亿元的融资。
201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上述事项属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东921D房
4、成立时间:2013年3月15日
5、法定代表人:阮班来
6、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中金大通的股东由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和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持股26%)共同持有。而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阮班来(持股80%)和自然人姚燕红(持股20%)共同持有,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由自然人穆青100%持有。
根据中金大通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金大通总资产564,327.62万元,净资产166,123.99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1.87万元,净利润197.47万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4、资产价值:与融资金额相匹配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主要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拟进行的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1.中金大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
2.中金大通2014年审计报告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3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到期兑付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2梅花MTN1
4.债券代码:1282096
5.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
6.债券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93%
8.计息方式: 固定利率
9.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10.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4月6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到期兑付日:2015年4月6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娜
联系方式:0316-2359999-8045
2.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别致环
联系方式:021-20625869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鹏飞
联系方式:0316-7212105
3.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部门:托管部、资金部
联系方式:010-88170633 010-88170220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