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02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0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5年4月2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80,280,7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6,619,652.1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向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4年度审计报酬金额为113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金额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金额为33万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2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2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为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2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核销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已超过十年,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已经吊销或注销,诉讼已结或已过诉讼时效,且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现予以核销,并报税务局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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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应收款项因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处理对当年利润没有影响。
听取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二、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作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02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5年4月2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80,280,7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6,619,652.1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 - 02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234,83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4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1、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4年3月17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59号)。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3、锁定期安排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8位投资者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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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3号),核准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对象发行96,501,80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8.29元人民币/股。
截至至今,公司总股本为380,280,74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杭州必达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黄白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震宇、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张怀斌。上述持有人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234,83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4月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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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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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 - 02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锐光电”)、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为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下 “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源磊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福日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为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迈锐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378万元、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31.92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为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为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担保额度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5年度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子公司提供18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迈锐光电
迈锐光电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南岗第三工业园第19栋厂房;法定代表人为黄昌洪,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LED彩屏、LED电源、LED灯具、LED产品配件的生产。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迈锐光电经审计的总资产45,248.81万元,净资产 18,615.40万元,负债总额26,633.4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68.78万元,净利润3,750.70万元。
迈锐光电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9.5945%的股权。深圳市鑫锐明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迈锐光电5.4004%、25.0051%股权,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按30.4055%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即持有5.4004%迈锐光电股权的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应的连带责任担保亦由该公司承担)。
(二)源磊科技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3,615.3846万元,本公司占51%股权,法定代表人:卞志航,经营范围:LED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24,697.99万元,净资产 11,259.42万元,负债13,438.5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93.35万元,净利润2,976.74万元。
源磊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冯云龙、颜磊、颜红海分别持有源磊科技25.7250%、18.3750%、4.9000%股权,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福日科技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占65%股权,法定代表人:卞志航,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928.09万元,净资产为2,074.71万元,负债为19,853.3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4,158.65万元,净利润76.18万元。
福日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陈瑞华女士持有福日科技35%股权,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源磊科技、福日科技提供担保,系为支持上述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迈锐光电、源磊科技、福日科技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1日,本公司为迈锐光电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738万元;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500万元,担保余额为631.92万元;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220万元,担保余额为17,189.92万元人民币,分别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42%、11.63%,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