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解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解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3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69,748,7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09,600,000股的33.3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41,748,762股,限售流通股28,000,000股)书面通知,康恩贝集团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其原质押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简称:华夏银行杭州凤起支行)的本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由于康恩贝集团继续为其控股股东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要,双方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康恩贝集团持有的本公司7,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杭州凤起支行,质押期限为贰年。
截止本公告日,康恩贝集团因贷款和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需要,合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5,700,000股质押给有关银行,占康恩贝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8.06%,占本公司总股份的9.35%。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3日,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通过其本人以及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康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康恩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持有本公司48.95%的股份)通知, 胡季强先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500,000股质押给国元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1日。
截至本公告日,胡季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021,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其中被质押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除此之外,胡季强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