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5-01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青浦支行”)签订协议,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购买“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5年4月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浦支行”)签订协议,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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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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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等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季度汇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1日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和4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2014年12月25日赎回该理财产品;2014年11月20日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4年12月24日到期;2014年12月9日以自有闲置资金4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4年12月23日赎回该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5、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