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15-018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传真加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本次会计差错公为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公司在发现该差错后,及时予以了纠正,符合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5-017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事宜经过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充分了解本次会计差错形成的原因,认为:公司关于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减少工作失误,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控,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本次会计差错为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且公司一经发现就及时予以更正,符合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更正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5]第11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年4月3日,利安达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5]第1079号《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已按更正说明对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广誉远股份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公允反映了广誉远股份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5]第1174号);
(四)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5]第1079号);
(五)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六)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版)。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编号:临2015-019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传真加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本次会计差错为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且公司一经发现就及时予以更正,符合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