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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和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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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恒天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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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金观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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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久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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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宜投基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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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86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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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钱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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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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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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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诺亚正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136) 上海长量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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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深圳新兰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727室
法定代表人:陈操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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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晟视天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崔乐乐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49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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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数米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701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40)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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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传真:0571-8891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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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万银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廉亮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081-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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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144) 宜信普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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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展恒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 www.myfund.com
(146) 增财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史丽丽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147) 中国国际期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孟夏
电话:010-59539861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公司网站:http://www.cifco.net/
(148) 中期资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87609
公司网站: www.cifcofund.com
(149)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二) 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王振强 高爱国
联系人:王立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熊姝英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在股票和债券间进行合理配置,以追求资本在低风险水平下的平稳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以追求资本的中长期稳定增长;债券投资主要根据品种、期限结构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追求中长期稳定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股票资产30%-65%;债券资产30%-65%;现金资产不低于5%。其中投资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总资产的80%。
2. 投资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 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和宏观经济形势。
(3) 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
(4) 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 投资程序
(1) 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决策程序。
基金经理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和行业配置计划,按制度提交审议并实施。
(2) 投资品种选择的决策程序。
1) 股票投资的决策程序:
本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必须已经进入股票备选库。具体决策过程如下:
a.研究员确定股票投资初选库。
b.研究员从股票投资初选库中按备选库标准对有潜在投资机会的上市公司进行筛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后,提请进入基础备选库、一般备选库或核心备选库。
c.基金经理从股票备选库中选择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2) 债券投资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
基金经理向债券投资研究员提出债券投资需求,债券投资研究员在对利率变动趋势、债券市场发展方向和各债券品种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债券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债券投资研究员的债券投资建议,制定债券投资方案。
(3) 交易指令的下达和执行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实施。集中交易室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4) 投资风险的监控和管理
1)监察部对基金的日常投资和交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进行独立监督检查。
2)投资风险管理部定期出具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报告,供基金经理调整投资组合时参考。
4. 投资方法
(1) 股票投资
1) 股票选择标准
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那些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
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是指那些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记录,并预期在可见的未来应能保持这种趋势的公司,其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所占比重在60%以上,且在过去两年中的平均年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预计在未来能够保持这一趋势。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持续发展能力可以来自两方面:一类是企业在过去经营中累积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由于公司具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先进的技术、独占的专利、持续的创新能力、严格规范的管理、独到的企业文化、雄厚的品牌商誉、庞大的市场网络等因素带给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另一类是由于政策垄断、资源独占、进入壁垒高等因素所带给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并且这些因素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改变或消失。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a. 公司主营业务清晰突出,经营业绩稳定成长,业绩真实、可靠;
b.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盈利记录,有一定的现金分红能力;
c. 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高管人员密切合作,重视股东价值增加,诚实信用;
d. 公司在成本、技术、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的地位,并且在竞争中积累了对手难以模仿的资源或能力;
e. 公司股票具备一定规模的流通市值,具备良好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可以在较长的时期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获取资本的中长期平稳增长。
2) 投资时机的选择
本基金认为只有当股票价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时进行投资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基金资产的风险。公司的内在价值是企业真实可靠资产价值和未来比较确定的盈利能力的综合体现。从长期来看,股票价格必将反映企业内在价值。
本基金认为即使是最具成长性的公司,其股票在一定价格以上也会丧失投资价值,买入的风险较大。因此,本基金将选择在股票价格低于其公司内在价值时进行投资,以控制投资风险。具体而言,根据市盈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数据分析,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在买入时应该具有与同行业其它股票相比相对较低的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本基金将在那些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价值被市场低估时进行投资,追求低风险前提下的稳定增长。
(2) 债券投资组合的构成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在选择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债券等级、债券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不同品种流动性的高低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发现套利机会,结合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决定可转债的投资品种和比例。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是上证A股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标准差P不超过上证A股指数波动的标准差M的65%(置信度为90%);在此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股票和债券资产比重,并将股票投资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努力实现股票市场上涨期间基金资产净值涨幅不低于上证A股指数涨幅的60%,股票市场下跌期间基金资产净值下跌幅度不超过上证A股指数跌幅的50%。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8月23日,本基金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6) 证券交易费;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 上述1款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 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9月29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和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4. 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