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交通银行为信达澳银转型
创新股票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7日起增加交通银行为本公司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05)(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
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2年5月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将于2015年5月7日届满。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上发布了《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三年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继续存续,并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转换规则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转型时信达利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届满日与信达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并提示信达利A的处理方式: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3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信达利A份额;没有赎回的信达利A份额,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届满日其自动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信达利A的最后一个赎回开放日为2015年5月6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信达利A的赎回,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在最后一个开放日开放信达利A的赎回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一并顺延。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达利A、信达利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信达利A(或信达利B)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信达利A(或信达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信达利A(或信达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信达利A(或信达利B)的份额数×信达利A(或信达利B)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信达利A、信达利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信达利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信达利A(或信达利B)的转换比率、信达利A(或信达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信达利A、信达利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管理的相关内容将保持不变。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投资管理的相关内容可随之改变并及时公告。
五、重要提示
1、为保证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停止办理信达利A和信达利B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分级运作期届满,信达利B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在信达澳银稳定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在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或登录网站(www.fscinda.com)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