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信息披露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 深圳燃气关于实施“深燃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暨提前赎回歌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  
    2015年4月7日   按日期查找
    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5版:信息披露
    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深圳燃气关于实施“深燃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暨提前赎回歌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5-0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5年4月2日,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24,894,7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24,894,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6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5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424,894,78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709,873,74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5年4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3日。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3,709,873,744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