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信息披露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投业务的公告
  •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2015年4月7日   按日期查找
    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6版:信息披露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投业务的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O一五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5年4月7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富国证券份额在场内、场外均可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但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只可在场内进行交易,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为富国证券份额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1.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场外申购富国证券份额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场外申购富国证券份额,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富国证券份额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

      投资者场内申购富国证券份额,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

      2. 3.2申购费率

      3. 3.2.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场外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见下表:

      ■

      3.2.2 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富国证券份额时,每次对富国证券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富国证券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场外赎回费率都为0.50%。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支持工行卡、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中行(通联)、农行(通联)、交行(通联)、招行(通联)、浦发(通联)、光大(通联)、平安(通联)、邮储(通联)、上海银行(通联)、温州银行(通联)、华夏银行(通联)、交行(银联)、民生(银联)、平安(银联)、邮储(银联)、光大(银联)、兴业(银联)。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8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361616;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1.2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7.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4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关于开通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开通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转托管业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托管业务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2015年4月10日起开通本基金(基金简称“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027,其中场内简称“富国证券”)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

      二、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富国证券份额与富国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FG证券A”,基金代码:150223)、富国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FG证券B”,基金代码:150224)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场内份额的分拆

      场内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富国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富国证券A份额与一份富国证券B份额的行为。

      2、场内份额的合并

      场内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富国证券A份额与一份富国证券B份额申请转换成两份富国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场外的富国证券份额不可以进行上述份额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方式进行申请,申请份额数为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基金份额总数。即,分拆以分拆前的富国证券份额数提出申请;合并以合并前的富国证券A份额数与富国证券B份额数之和提出申请。

      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二) 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截至2014年12月18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厦门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 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内(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可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 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投资者申请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富国证券A份额与富国证券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富国证券份额。

      2、申请分拆为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富国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

      3、申请合并为富国证券份额的富国证券A份额与富国证券B份额必须同时提出配对申请,且所申请合并的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富国证券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先跨系统转托管为富国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5、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人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三、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2、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咨询有关详情。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