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孙公司取得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通知书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取得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通知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国胜”)取得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肥西国胜,建设地点位于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总装机容量约20兆瓦。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2015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3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有“浙江8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徽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四川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肥西国胜本次取得的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安徽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一部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60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于2015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15年3 月2日披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具体详见2015年3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中;
2、公司于2015年2月2日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太湖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南太湖管委会协助公司在其园区内建立彩虹精化华东区总部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南太湖管委会按其总体规划为公司在三年内申报200MW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所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2015年3月,在湖州市建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合计取得项目备案106MW。具体详见2015年2月3日、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目前具体相关合作事宜正常进行中;
3、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二二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为更好的配置利用公司、核建二二公司双方资源,共同实现收益最大化,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宗旨,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约定在3年内合作实现不低于1GW的光伏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亿元。双方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定制的合作模式,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行业资源优势,快速高质的完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具体详见2015年3月31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目前具体相关合作事宜正在洽谈中。
4、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除全资孙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补充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截止本公告日,除全资孙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补充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的风险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的风险具体详见2015年3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一、依赖外国客户及经销商渠道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三、环保风险 四、人力资源风险 五、光伏发电行业市场竞争风险 六、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运营风险 七、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周期的风险 八、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九、政策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十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十二、股价波动风险”。
3、公司分别与南太湖管委会、核建二二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存在的风险
(1)上述协议都属于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如果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也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若公司融资不能及时到位,那么未来相应项目的投资进度将受到影响。
(3)项目建设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同时上网电价存在波动的风险,收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4)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上网电价补贴可能有下调或取消的风险。
4、《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