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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5-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1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邓祖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70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邓祖科发行15,320,845股股份、向天津燕山航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155,866股股份、向薛桂芝发行691,374股股份、向李铭发行562,474股股份、向孙希兴发行518,531股股份、向仇志华发行518,531股股份、向关长功发行518,531股股份、向陈敏余发行518,531股股份、向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发行439,433股股份、向张良池发行432,109股股份、向贡治华发行345,687股股份、向杨超望发行290,025股股份、向张国文发行259,265股股份、向陈小琳发行172,843股股份、向王建宇发行172,843股股份、向刘瑞林发行172,843股股份、向史桂萍发行172,843股股份、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46,477股股份、向罗永江发行103,706股股份、向王小伟发行86,421股股份、向吴长春发行86,421股股份、向王育胜发行86,421股股份、向韩志文发行86,421股股份、向万绪波发行86,421股股份、向刘淑贤发行69,137股股份、向郭永辉发行55,661股股份、向艾普乐发行51,853股股份、向杨绳瑶发行51,853股股份、向仇纪军发行51,853股股份、向白丽发行51,853股股份、向陈丰发行38,084股股份、向于冬梅发行34,568股股份、向李伏明发行34,568股股份、向杨春华发行34,568、向丁兰发行34,568股股份、向朱青春发行34,568股股份、向荆明发行20,506股股份、向刘旭方发行16,112股股份、向郭磊发行13,182股股份、向徐磊发行8,642股股份、向曲天育发行8,642股股份、向李碧晴发行7,323股股份、向殷海宁发行5,859股股份、向周运南发行2,929股股份、向北京宏顺赢咨询有限公司发行1,46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247,73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后续实施事项,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