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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

      根据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推荐,会议选举高淳先生为公司9届董事候选人。高淳先生简历如下:

      高淳:男,出生于1956年12月,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四川省交通厅人事处副处长、四川省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四川成渝(00107.HK 601107.SH)董事、党委书记、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目前尚缺1名董事,本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候选人高淳先生没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高淳先生的提名、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3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3日

      至201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于2015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会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1、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15年4月22日收到。

      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2015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9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5%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38.45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24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比将增加95%左右,影响公司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参股48%的雅砻江公司受益于投产机组在本期全面发挥效益,该公司报告期内发电量、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已在2015年1月完成了对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工作,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合并了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报表,但该公司对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5年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