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 2015-01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施延助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的公司股份 76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已经解除质押。原质押情况详见 2015 年 2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 4 月 3 日,施延助先生已将上述股份购回,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施延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6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 月 7 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 2015-01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薛长煌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的公司股份 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已经解除质押。原质押情况详见 2015 年 2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 4 月 3 日,薛长煌先生已将上述股份购回,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薛长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 月 7 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5-01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36,5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0%)的通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如下:
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①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 19,42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4 月 2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3月 30 日;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 17,09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4 月 3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3月 30 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营业部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行使。
截至本公告日,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5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0%。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