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朗姿股份”(证券代码:002612)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8日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4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办理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上海证券网站:www.962518.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关于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
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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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十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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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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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4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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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关于取消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取消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