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12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自2015年4月7日起至2016年4月7日止
● 贷款利率:年利率5.35%
一、委托贷款概述
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2015年4月7日,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浙能财务公司向明州高速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自2015年4月7日起至2016年4月7日止,贷款利率为年利率5.35%。
公司向明州高速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控制贷款成本,缓解资金需求压力。本次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明州高速置换较高利率的本年度到期的长期贷款。公司本次向明州高速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通过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交易,委托贷款的约定手续率为年手续费率0.8%。。本次委托贷款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4万元人民币。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法定代表人:褚敏
注册资本:119,3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00002261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场站、港口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广告服务;房屋租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明州高速总资产38.30亿元,净资产9.38亿元,营业收入3.19亿元,净利润-4,136.27万元。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册资本:97,07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283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能财务公司总资产186.66亿元,净资产17.18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7亿元,净利润3.63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向明州高速提供委托贷款可减少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外部贷款,并可减少公司合并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