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5年4月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海银行为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72)、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190、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191)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银行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4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 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4月3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招商地产”(股票代码000024)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招商地产”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