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共同开发穿戴式环境健康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共同开发穿戴式环境健康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简述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医工所”)于近日签订了穿戴式环境健康产品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协议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合作方名称: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
法定代表人:唐玉国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灵路88号
机构简介:苏州医工所是中国科学院唯一以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为主要研发方向的国立研究机构,定位于“面向我国生物医学的重大需求,开展先进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等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引领我国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发展,建成医疗仪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产品:穿戴式甲醛测试设备、便携式甲醛净化仪。
2、合作方式:苏州医工所基于生物医学仪器、试剂和生物材料的前瞻性技术研发,配合奋达科技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项目实验室和中试阶段的实验、检测等工作,协助奋达科技完成产品定型;奋达科技基于智能可穿戴产品的研发技术,充分发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优势,尽快推动产业化。根据具体产品和市场特点,双方可商议按照技术转让、技术入股、部件供应或合资建厂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掘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对于融合可穿戴与健康监测技术,丰富产品功能,促进移动医疗产品的市场化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