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08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辉先生、潘立生先生、赵惠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公司实现年营业总收入66,117.50万元,同比增长16.50%;实现利润总额29,301.99万元,同比增长17.0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98.37万元,同比增长20.67%。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目标为8.55亿元;净利润目标为3.27亿元。上述数据只是公司对2015年经营情况的一种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经营业绩的相关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250,983,720.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6,771,014.9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0,228,824.60元,减去已分配红利78,000,00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9,525,910.36元。公司(母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734,735,125.44元。
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3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7,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33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6,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 2014 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15]00198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 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江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东简历: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茶叶事业部部长、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目前江东持有本公司0.037%的股份。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5年5月6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0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3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7,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33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6,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悉、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双方合作良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90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1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4年的审计工作。
大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我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 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90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1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田明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林茂先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鹏先生,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公司保荐机构代表人徐圣能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公告编号:2015-01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3008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690“。
2、投票简称:“美亚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00 |
议案1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议案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3 |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
议案4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议案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7.00 |
议案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徐鹏、程晓宏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传真:0551-65305898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4月29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出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5、《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6、《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7、《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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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1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发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构成对前述相关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递延收益 | 28,785,658.7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785,658.78 | |
合计 | 28,785,658.78 | 28,785,658.78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21号《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止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6,130,260.1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21,346.43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657,882.03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7,740,014.6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下转B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