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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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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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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4年1月24日,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3人,回购价格为3.41元/股。

    2、截止2015年4月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彭文忠、刘其军、黄勇已离职,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三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87,6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3.41元/股。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等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内容,具体详见2014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4年1月24日,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 3人,回购价格为3.41元/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0号)。 2015年04月7日上述股权激励股票330,00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8,118,53740.91% 330,000117,788,53740.8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18,118,53740.91% 330,000117,788,53740.8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3,607,1004.71%  13,607,1004.72%
    境内自然人持股104,511,43736.20% 330,000104,181,43736.1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70,613,46359.09%  170,613,46359.16%
    1、人民币普通股170,613,46359.09%  170,613,46359.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88,732,000100.00% 330,000288,402,000100.0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0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03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4月07日在杭州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总经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297,224.24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67,875.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3,579,486.75元。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扣除公司已经回购股份后的最新股本总额)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对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资产抵押、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公司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为88,000万元,其中: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66,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2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同意公司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融资连续授信额度为13,000万元,其中:公司中长期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中长期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期限为五年,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连续到授信融资到期时间为止。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2015年度流动资金融资担保额度18,000万元,中长期融资担保额度15,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关于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资产抵押、子公司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5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于《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于《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原激励对象丁涛已离职,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87,6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3.41元/股。

    对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丁涛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万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因此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40.2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37.2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8,840.20万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普通股28,840.2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公司股份数为28,837.20万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普通股28,837.2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赪先生、杜群阳先生、章良忠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有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对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0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美珠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融资授信额度、资产抵押、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72 股票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08号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玉环机电工业园区1-14号

    三、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节假日除外),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叶松

    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0571-81671020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长鸿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良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叶松(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72 股票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年度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长鸿先生、董事黄良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叶松先生、独立董事杜群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72 股票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实现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将继续以“同心多元化”战略为指导,持续推进公司业务的外延式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推动,本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与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联合创投”)、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共同发起设立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联创基石”),联创基石的合伙人拟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 亿元。

    2、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联创基石,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并购基金的设立、合伙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联创基石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此项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4、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主要交易对方介绍

    1、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为联创基石的普通合伙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1幢103室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5日

    负责人姓名:林光

    公司类型: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7592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2、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四路2号5幢1楼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征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6649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高新技术成果孵化、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的转让,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项目除外),资产管理,培训服务,物业管理。

    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园区A5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日

    注册资本:383,649,103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33941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加工,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浙江菲姿时装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工业区F-1号

    成立时间:1996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208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品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382000070000

    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 羊毛衫 、皮革 、布料、 服装设计技术咨询及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浙江菲姿时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浙江圣尼皮革时装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文宗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应杰

    注册资本:268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481000027074

    经营范围:皮革服装、时装、皮毛制品、箱包、手套、针织服装、针织服装面料、裘皮服装制造、加工。服装面料、服装辅料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浙江圣尼皮革时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蒋柳璟子、周康、何建忠、陈学斌等四位自然人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性质姓名住所证件号
    自然人蒋柳璟子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小区**幢**室33108119900606****
    自然人周康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新村****室33010619650723****
    自然人何建忠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都新城**幢**单元**室36010219690522****
    自然人陈学斌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号33010419680521****

    上述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的核准登记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及金额:均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

    上述投资的工商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联创基石围绕联合创投各合伙人的产业链,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整合产业和资本市场的资源,帮助投资标的规范发展,通过股东或其他上市公司的并购或IPO 实现退出,帮助股东实现产业链整合目标,为全体合伙人带来投资回报。

    2、存续期限:

    联创基石的期限为5 年,从工商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期限1 次,时间不超过2 年。

    3、认缴出资:

    联创基石工商注册完成,开立账户后,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通知缴款。各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后2个星期内完成首期出资,首期出资不低于承诺金的30%,其余部分于合伙企业注册完成3个月内完成缴付。

    4、投资领域及目标:

    联创基石主要投资于处于成长期的、具有较好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由优秀管理团队管理的企业,以及相对成熟的、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可以IPO 或并购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的企业(统称为“投资项目”)。

    5、投资方式:

    (1)联创基石直接投资于投资项目;

    (2)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一起投资于投资项目;

    (3)对于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有限合伙企业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其他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进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既可以为该项目的直接投资人,同时也成为其他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管理项目。

    以股权投资为主,结合优先股、债转股等灵活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6、投资决策: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和科学性,防范风险,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 人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报合伙人会议核准。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拟定,合伙人会议通过后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的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7、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首先让所有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回收其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全部回收后如有余额,则按20%和8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因普通合伙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企业亏损,则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该等亏损。非因上述原因,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联创基石,目的是在公司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的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项目标的,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嫁接专业投资团队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项目,为公司资本运作积累经验,短期内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企业,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推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联创基石。

    七、 备查文件

    1、《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相关资料

    2、《独立董事对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资产抵押、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2015年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3,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流动资金融资担保额度18,000万元,中长期融资担保额度15,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担保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安市楚州区工业新区

    法定代表人:蒋亦卿

    注册资本:28,88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齿轮、传动、驱动部件、锻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苏双环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江苏双环资产总额为65,521.13万元,负债总额33,174.44万元,净资产32,346.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63%。2014年度江苏双环实现营业收入为27,684.44万元,营业利润为284.42万元,净利润为284.3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的经营发展需求,江苏双环财务状况稳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7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5,486.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7%%,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2年9月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任杜群阳先生、章良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任刘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任职以来,三位独立董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规定义务。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独立董事需承担的工作量有所增加。经协商三位独立董事,建议就独立董事的工作报酬由原来的每年五万元调升为每年六万元,新的计酬时间从2014年9月6日至本届任期届满。为此,需相应修订公司2008年3月15日发布实施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第四条之规定:由原规定“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0000元”修改为“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7 日

    证券代码:002472 股票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 13: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8日—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至2015年4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玉环机电工业园区1-14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2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资产抵押、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5年4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邮编:310030

    4、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8:00—12:00、13:00—17:00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0571—81671020

    (3)会议联系人:叶松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472

    3、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4、在投票当日,“双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00
    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
    议案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0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00
    议案六《关于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及不动产、动产抵押的议案》6.00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7.00
    议案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8.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至2015年4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的方式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办理。

    3、股东根据取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投票指示审议事项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五《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六《关于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及不动产、动产抵押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暨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双环传动(股票代码:002472)股票,现登记参加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丁涛已离职,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一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长鸿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亦卿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公司将审议通过后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发布备案无异议公告。

    3、2014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年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长鸿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亦卿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1月24日,同意向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6万股,授予价格3.5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6万股减少至970万股,参与认购人数由125人减少至119人。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2月26日。

    6、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已离职激励对象彭文忠、刘其军、黄勇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相关意见。

    7、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1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04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6日,授予价格为6.79元/股。

    8、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完成原激励对象彭文忠、刘其军、黄勇三人共计33万股激励股份回购,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出具天健验〔2015〕60号《验资报告》。该项下股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注销股票。

    9、2015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已离职激励对象丁涛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分别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相关意见。

    二、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丁涛作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2014年1月24日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

    鉴于激励对象丁涛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中的“(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依法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内容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司拟对丁涛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对象丁涛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明细如下:

    姓名已获授股份数量(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股)
    丁涛30,00030,000
    合计30,00030,000

    (三)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向激励对象丁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1元/股。因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87,6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丁涛所持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41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其支付回购价款合计102,300元。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2,3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单位:股

    (下转B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