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有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有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有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有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张有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何禹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禹云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
由于何禹云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禹云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补选出新任监事就任前,何禹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和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何禹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三、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6)。
五、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通过本次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其继续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咨询等服务,并确定2015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何禹云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何禹云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一致同意将股东彭寅生先生、张贤桂先生联合提交的《关于提名何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禹云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何禹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九、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潘剑娅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职务,现拟聘任王小军先生为审计监察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十一、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7)。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84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84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或核查意见。《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十五、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8)。
上述第二至八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
一、何娜女士简历
何娜,女,1983年10月出生,本科,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浙江永强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现任联化科技财务部会计。
截止2015年4月7日,何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何娜女士的聘任符合以下规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王小军先生简历
王小军,男,197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联化科技车间经理、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联化科技原料采购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截止2015年4月7日,王小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禹云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6)。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已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万股,回购价格为7.1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以上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24)。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2号文核准,公司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295,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5.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4,997,350.00元。扣除承销费用等发行所需费用计36,960,21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8,037,130.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15日止全部到位。
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4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和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连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以下简称“黄岩农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以下简称“黄岩工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共开设募集资金专户3个,其中:台州联化在黄岩农行设立了账号为19-915101040131179的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年产300吨淳尼胺、300吨氟唑菌酸、200吨环丙嘧啶酸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江苏联化在黄岩农行设立了账号为19-915101040131161的专户和在黄岩工行设立了账号为1207031129045555555的专户仅用于《年产300吨唑草酮、500吨联苯菌胺、300吨甲虫胺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以上帐户均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公司的募集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初始存放金额 | 期末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黄岩区支行 | 19-915101040131179 | 募资专户 | 198,420,000.0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黄岩区支行 | 19-915101040131161 | 募资专户 | 449,617,130.75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1207031129045555555 | 募资专户 | 0.00 | |
合 计 | 648,037,130.75 | 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无此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4月7日公告的《增发招股意向书》承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果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1年4月30日,本公司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为168,341,272.32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费用 | 设备购建费用 | 合 计 |
年产300吨淳尼胺、300吨氟唑菌酸、200吨环丙嘧啶酸项目 | 0.00 | 0.00 | 0.00 |
年产300吨唑草酮、500吨联苯菌胺、300吨甲虫胺项目 | 3,864.76 | 12,969.37 | 16,834.13 |
合 计 | 3,864.76 | 12,969.37 | 16,834.13 |
上表中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6,834.13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于2011年5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764号《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该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无此情况。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无此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499.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22.1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524.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300吨淳尼胺、300吨氟唑菌酸、200吨环丙嘧啶酸项目 | 否 | 19,842.00 | 19,842.00 | 3,622.14 | 21,088.64 | 106.28 | 2014年6月30日 | 4,022.61 | 试生产 阶段 | 否 |
2.年产300吨唑草酮、500吨联苯菌胺、300吨甲虫胺项目 | 否 | 45,281.00 | 45,281.00 | 0.00 | 45,435.70 | 100.34 | 2012年06月30日 | 10,713.35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65,123.00 | 65,123.00 | 3,622.14 | 66,524.34 | - | 14,735.9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300吨淳尼胺、300吨氟唑菌酸、200吨环丙嘧啶酸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负责实施,由于该厂区地块系沿海滩涂,地质条件非常复杂,桩基及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问题多难度大,以致项目建设进度延缓,2014年1月底项目建成,截至2014年末仍处于试生产阶段,相关费用较高。该项目于2015年2月2日通过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核准正式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未产生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16,834.1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5月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此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13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15年4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8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将对上述第4项至第8项议案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5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11:00,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0。
2、投票简称:联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联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250 | 联化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元 |
议案一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元 |
议案二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元 |
议案三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元 |
议案四 |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元 |
议案五 |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元 |
议案六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元 |
议案七 | 《关于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元 |
议案八 | 《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议案》 | 8.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 意 | 1股 |
反 对 | 2股 |
弃 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数字证书: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服务密码:请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办理密码激活、密码挂失申报等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屹 任安立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
议案一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二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三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四 |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议案五 |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议案六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议案七 | 《关于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 |||
议案八 | 《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议案》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牟金香女士、总裁王萍女士、董事会秘书方屹先生、财务总监陈飞彪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广中先生和独立董事黄娟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披露了《201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3:30-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方屹 任安立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 真:0576-84275238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牟金香女士、总裁王萍女士、董事会秘书方屹先生、财务总监陈飞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郡泰医药”)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郡泰医药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即对郡泰医药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5%,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郡泰医药成立于2010年10月12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45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0%股份,注册地址为荆州开发区新东方大道以东、六号路以北,法定代表人张立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医药、农药、颜料中间体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929.87万元,净资产9,107.1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8,005.79万元,净利润1,938.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郡泰医药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郡泰医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同时其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提供担保,上述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4,505.5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末净资产的7.10%,其中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9,866.62万元,对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634.80万元,对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04.10万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其中对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4亿元,对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0亿元,对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0亿元,对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0亿元,对天予化工担保不超过0.50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亿元,对湖北郡泰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0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末净资产的39.12%。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9日开市起复牌。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因召开董事会审议2014年度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011号公告)。
2015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并将于2015年4月9日刊登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联化科技,证券代码:002250)于2015年4月9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Andreas Winterfeldt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Andreas Winterfeldt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将在公司医药战略方针指导下,领导公司医药事业部。组织制定、落实医药业务策略;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拓展医药业务新领域、新市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 Andreas Winterfeldt先生简历
Andreas Winterfeldt,德国国籍,1959年7月出生,博士,毕业于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化学专业。1988年至2000年,曾先后在Riedel-de Ha?n 、Allied Signal(联信)、 Honeywell(霍尼韦尔)公司任职;2001年至2004年,在J.M. Huber(邱博集团)任职期间,先后担任欧洲副总裁兼董事总经理和工程技术副总裁;2004年至2013年,历任Boehringer Ingelheim(勃林格殷格翰)公司精细化工业务部副总裁兼总经理、Boehringer Ingelheim美国匹兹堡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和Boehringer Ingelheim集团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Andreas Winterfeldt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有关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查。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反馈意见,公司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报送证监会备案。公司于2014年9月5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1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4年9月26日,授予数量为1,622.70万股,授予对象299人,授予价格7.1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6、 2014年10月20日,公司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0月22日。
7、 201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
二、 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 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已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万股。
2、 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依据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3.00万股、4.50万股,目前均未解锁。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时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万股。
3、 回购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17元/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17元/股。
4、 公司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述三名回购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752,85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5,218,322股变更为835,113,322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0.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以上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之规定,合法、有效。
八、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5,218,322股变更为835,113,322股。本次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