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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新材 股票代码:600299 编号:临2015-025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4月10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新材”变更为“蓝星新材”,股票代码“600299”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494,511.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是-1,008,239,323.01元。虽然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新材”变更为“蓝星新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99”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4月10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14年4月17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从“蓝星新材”变更为“*ST新材”。公司2014年度报告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字[2015]000949号。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00,021,467.83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44,437,406.3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494,511.22元。另外,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不存在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情形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之规定,比照公司经审计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4月8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21 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9日停牌一天。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10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材”变更为“蓝星新材”,股票代码“60029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494,511.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是-1,008,239,323.01元。虽然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股票简称:*ST新材 股票代码:600299 编号:临2015-026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临2015-018号公告)。

      2015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我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9日停牌一天,将于2015年4月10日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新材”变更为“蓝星新材”,股票代码“600299”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股票简称:*ST新材 股票代码:600299 编号:临2015-027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8日,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75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71398.2275万股,其中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持有238938.716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88.0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