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补充公告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所持长电科技、阳光电源、金新农、
    艾派克、鼎立股份估值调整的公告
  •  
    2015年4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0版:信息披露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补充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所持长电科技、阳光电源、金新农、
    艾派克、鼎立股份估值调整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所持长电科技、阳光电源、金新农、
    艾派克、鼎立股份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鉴于长电科技(600584)、阳光电源(300274)、金新农(002548)、艾派克(002180)、鼎立股份(600614)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7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长电科技(600584)、阳光电源(300274)、金新农(002548)、艾派克(002180)、鼎立股份(600614)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1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5]388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4月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96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19,355,836.3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42,610.29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619,355,836.38
    利息结转的份额42,610.29
    合计619,398,446.67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4月8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