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暨复牌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暨复牌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7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3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通知,称有研总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7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年4月8日,公司接到有研总院通知,称经有研总院2015年4月8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有研总院拟协议转让持有的公司不超过8300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具体转让方案(含转让价格的确定原则、受让方的条件等)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实施。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9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