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29 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6日 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及2015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6日 10:00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
至201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审议《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4 | 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5 |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6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7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9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土地购置的议案》 | √ |
10 | 审议《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11 |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2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13 | 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4.00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1)人 |
14.01 | 李剑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3、4-12项议案经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刊载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刊载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2015年1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刊载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568 | 中珠控股 | 2015/4/10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峥 李伟
联系电话:027-59409632
传真:027-59409631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5 |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7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 |||
9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土地购置的议案》 | |||
10 | 审议《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11 |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2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3 | 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4.00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14.01 | 李剑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