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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官方京东店
    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官方京东店

    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本公司决定在优惠活动期间,对通过本公司官方京东店申购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开通时间

    2015年4月10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

    三、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029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0010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009

    四、申购费率优惠

    2015年4月10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京东店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为零(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的情况除外)。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http://www.efunds.com.cn),从而选择合适的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本公司官方京东店开户、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4月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号基金

    代码

    基金名称申购、赎回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转换

    业务

    1000603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开通开通开通
    2001018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开通开通开通

    二、 关于本公司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及扣款方式请遵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若今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4.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6.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三、关于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之间及与我司旗下其他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3.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除上述基金外,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今后是否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开通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
    基金主代码112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99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410,637,690.8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
    除息日2015年4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14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5年4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5年4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①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齐商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行、东莞农商行、广州银行、顺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金华银行、江南农商行、包商银行、广州农商行、吉林银行、苏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威海商行、长安银行、南昌银行、潍坊银行、日照银行、瑞丰银行、龙湾农商行、深圳新兰德、和讯信息、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基金、上海好买、杭州数米、上海长量、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中期资产、浙江金观诚、创金启富、泛华普益、宜信普泽、万银财富、北京增财、北京恒天明泽、深圳宜投基金、北京晟视天下、一路财富、北京钱景财富、海银基金、上海久富、中国国际期货、中信建投期货、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上海华信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大通证券、开源证券、泉州银行等销售机构网点。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③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11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4.73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701,156,795.9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4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
    除息日2015年4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14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5年4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5年4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①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齐商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行、东莞农商行、广州银行、顺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金华银行、江南农商行、包商银行、郑州银行、广州农商行、成都农商行、吉林银行、苏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威海商行、长安银行、富滇银行、南昌银行、潍坊银行、日照银行、瑞丰银行、龙湾农商行、深圳新兰德、和讯信息、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基金、上海好买、杭州数米、上海长量、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中期资产、浙江金观诚、创金启富、泛华普益、宜信普泽、万银财富、北京增财、北京恒天明泽、深圳宜投基金、北京晟视天下、一路财富、北京钱景财富、海银基金、上海久富、南海农商行、中国国际期货、中信建投期货、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上海华信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大通证券、开源证券、泉州银行等销售机构网点。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③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