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 2015 年4月7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4月7日,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份) | 折算后份额(份) | 折算比例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元) |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元) |
新华环保场外份额 | 420,976,424.22 | 646,499,589.99 | 0.535714479 | 1.000 | 1.551 |
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 97,621,992.00 | 791,743,957.00 (注1) | 0.535714479 | 1.000 | 1.551 |
新华环保A份额 | 599,035,939.00 | 599,035,939.00 | 0.017510413 | 1.000 | 1.038 |
10,489,366.00 (注2) | |||||
新华环保B份额 | 599,035,939.00 | 599,035,939.00 | 1.053918545 | 1.000 | 2.054 |
631,335,085.00 (注3) |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新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注3:该“折算后份额”为新华环保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15 年 4月 9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新华环保 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B,基金代码:150191)将于 2015 年 4月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4月 9 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4月8日的新华环保 A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1.000 元和 0.972 元,2015 年4 月 9 日当日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新华环保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新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新华环保 A 份额和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新华环保份额。由于新华环保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原新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新华环保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新华环保 B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新华环保 B 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新华环保份额。折算后的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 2 倍杠杆水平,新华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将相应增加。
3、由于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此次通过折算所新增的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分拆为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新华环保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和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9日
关于NCF环保A和NCF环保B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4月7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新华环保份额、新华环保 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B,基金代码:150191)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4月 9 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4月8日的新华环保 A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1.000 元和 0.972 元,2015 年4 月 9 日当日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