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山庄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国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7人,董事孙卫东因公未能出席会议,董事陈水文、陈旭东、贡长生,独立董事高朗、杜哲兴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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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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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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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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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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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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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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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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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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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5年与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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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4.01、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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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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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5、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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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议案名称:公司债券的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7、议案名称: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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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9、议案名称: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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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宿舍楼等相关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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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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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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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8、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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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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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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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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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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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详见本公告“二、议
案审议情况”。
2、议案16和议案17为特别决议议案,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1和议案15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11和议案16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飞武、姬建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4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5年4月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持有的应补偿给公司的752,388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
根据实施方案,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按照浙江金帆达应补偿的股份数量752,388股回购浙江金帆达所持股份,并于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30,734,322元减少至529,981,93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宜昌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号楼二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5 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24日
每日8:3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时伟
4、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4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在兴山县古夫镇昭君山庄召开了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国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国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舒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熊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胡坤裔先生、袁兵先生、杨铁军先生、王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亚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琛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时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发展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俞少俊、陈祖兴、杨晓勇、熊新华、李国璋、舒龙、熊涛,主任由董事长李国璋担任;
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潘军、陈祖兴、傅孝思、俞少俊、汪家乾,主任由独立董事汪家乾担任;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熊新华、汪家乾、傅孝思、潘军、杨晓勇,主任由独立董事傅孝思担任。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以上人员简历:
李国璋,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兴山县响龙乡、兴山县高阳镇、兴山县黄粮镇、兴山县经委、兴山县县委、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乡长、镇长、党委书记、县委常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舒龙,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2年起先后在兴山县纤维板厂、兴山县化工总厂、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熊涛,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北宜昌磷化集团公司、国投原宜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先后任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胡坤裔,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先后在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宜昌分公司财务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资产管理处处长、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等职,2003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袁兵,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兴山县天星水电集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 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8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杨铁军,男,土家族,196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北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进出口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业务部经理、销售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8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杰,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兴山县化工总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生产技术处处长、白沙河化工厂厂长、化工生产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程亚利,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和会计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6年7月起先后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董秘办工作,先后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琛, 女,汉族,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起先后在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4年10月起任公司总会计师。
张时伟,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巴黎第五大学。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从事相关工作,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职务。2014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2015-04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山庄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相森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相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相森,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湖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后,先后在中共兴山县县委党校任教师、副主任,1997年至2001年调县委办公室任科长,2001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4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集团”)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情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4月9日,宜昌兴发集团(持有公司129,511,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8日。
本次质押系宜昌兴发集团银行贷款担保,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能力偿还到期借款,不存在实质性资产偿还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宜昌兴发集团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63,7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01%。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