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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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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定以2014年末总股本6.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18,3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年审会计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年审会计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夏春良、吴时军、刘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和公司2014年的经营情况提出的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值20%额度以内的贷款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把握环保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升级和战略转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北京九章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王美礼合计持有的4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新春采油厂污水处理站BOO 项目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新春采油厂污水处理站BOO 项目,并设立新疆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高宝玉先生、许肃贤先生、王杰祥先生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夏春良、吴时军、刘皓、孙大岩、王会臣、张扬等6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宝玉先生:196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国际水质协会(IWA)化学工业专题组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促进会理事,中国化工学会工业水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混凝技术学组理事长,中国化学会应用化学委员会委员和水处理化学学科组理事会副主任,山东省《水环境污染控制和资源化》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省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矿业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等校的兼职教授,《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Journal of Water Sustainability》,《中国环境科学》、《环境化学》、《精细化工》等15种杂志的编委。

      高宝玉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许肃贤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山东东营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现任山东同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石油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东营市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东营市职业学院兼职教授等职。

      许肃贤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杰祥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多次获得校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校级优秀教师、校级后备学术带头人、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在采油工程理论与技术、提高油藏采收率机理与应用等领域具有丰硕研究成果。发表论文32篇,其中8篇被EI收录,参加编写国家级优秀教材《采油工程原理与设计》,出版教材《油水井增产增注技术》。

      王杰祥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二: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春良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东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东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胜利油田胜大集团副总经理,长安实业总经理,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董事长。

      吴时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长安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宝莫股份总经理、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副董事长。

      刘皓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胜利油田石化总厂催化车间技术员、胜利油田规划计划处经济师、长安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主任、东营胜利油田聚合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安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会臣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胜利油田党委办公室秘书、上海胜利油气实业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胜利油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双建生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

      孙大岩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历任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山东鲁信实业集团业务经理,在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担任天一化学公司、海纳电子公司、健牧药业公司、奔速电梯公司董事。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及本公司董事。

      张扬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胜利油田外事外经处经济师,东营胜利油田聚合物二分厂经营管理部主任、长安集团企管法规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处理上遵循了一贯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4年末总股本6.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18,3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设立了内部控制机构,配置了专职审计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值20%额度以内的贷款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把握环保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升级和战略转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北京九章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王美礼合计持有的4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新春采油厂污水处理站BOO 项目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新春采油厂污水处理站BOO 项目,并设立新疆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该决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赵玉华女士、张世磊先生、张董仕先生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根华先生、刘世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玉华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青岛市第九针织厂会计,盛大集团工程设备厂会计、东营胜利油田聚合物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本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玉华女士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张世磊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博士。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泵公司电泵厂技术员、生产调度、车间副主任、生产办副主任。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兼任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大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方圆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鲁信厚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世磊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张董仕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胜利油气实业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2006年至今为上海胜利油气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双建生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张董仕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高宝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 选举许肃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 选举王杰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夏春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吴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孙大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会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1 选举赵玉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2 选举张世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3 选举张董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第1、3至10项、12至16项议案已由201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2、11项议案已由201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议案9、议案10、议案11审议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毛惟德先生、高宝玉先生、许肃贤先生将分别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7日—28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3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76 投票简称:宝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例如:在选举独立董事中,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下转B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