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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4月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谷碧泉副董事长、孟晶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李平独立董事因公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房向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孙更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现提出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对孙更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相关规定,鉴于孙更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孙更生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东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 。

      刘东东先生情况介绍:

      (一)个人简历

      刘东东,男,1974年生,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CPA),英国资深特许会计师(ACCA),曾任首钢总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经理,现任北京京都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致同中国咨询服务线主管合伙人,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跨境并购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治理委员会委员、ACCA北京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刘东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刘东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刘东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本公司李平、孙更生、房向东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东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东东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刘东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5-013>)。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2015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6)关于为丰达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3)、(4)、(5)、(6)已经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已经2015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6)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提案(7)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所有提案内容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投票规则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系人:黄国维、何烨淳。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第1-6项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2)第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请填写同意票数(可投票数=1×持股数),如打“√”视为将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按同意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7。

      2、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深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7.01元代表选举刘东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累积投票制议案和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7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议案7的子议案7.1进行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1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全部票数投给该候选人,或选取不超过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1的乘积的任何整数票数投给该候选人。如股东所投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总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②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6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6)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在申报5分钟后将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00至2015年5月6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