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22号)(以下简称批复),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3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 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5年3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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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1.上表为初步核算且未经审计数据,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2.上表为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3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净资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8 年修订)》的规定,证券公司净资本指标与上月相比发生30%以上变化时,应向公司全体董事和全体股东书面报告。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净资本为人民币7,468,168,675.61元,较2015年2月28日增加人民币2,553,530,066.03元,增长比率为51.9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净资本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40亿元次级债券,并于2015年3月向广西证监局完成了发行备案事宜。公司按照监管规则规定的比例将上述资金计入了2015年3月净资本。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