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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50版)

      本基金也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国内债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交易制度、债券品种体系和投资者结构也在逐步完善,这些结构变化会产生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借助经济理论和金融分析方法努力把握市场结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寻求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套利机会,主要通过跨市场套利策略和跨品种套利策略来完成。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融工程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分别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持续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召开策略会议予以讨论;

      2、行业分析师就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组合的估值比较,召开会议讨论并确定行业评级;

      3、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4、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5、投资研究部提交备选股票库,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行业分析师决定本基金核心股票库名单;

      6、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7、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8、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9、金融工程部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80% +中债综合指数×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移动终端提供商、移动互联网平台运营商、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商品销售商和内容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受益于移动互联的公司中挑选规模和流动性较好的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可以较好地反映A股上市公司中移动互联主题相关上市企业股票的整体表现;

      4、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

      5、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人员信息。

      2、更新了基金经理的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基金份额的发售机构。

      五、“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增加了基金募集的情况。

      六、“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八、“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九、“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

      修改了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的支付方式。

      十、“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2014年8月27日至2015年2月26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