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广告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专版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2版:信息披露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43版)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5-01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明先生、马元驹先生、郭晓川先生,离任独立董事邓子新先生、顾奋玲女士、卢德勋先生和刘雅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2014年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80万元,利润总额9,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1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基本平稳运行,受整体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通过公司对产业结构的及时调整、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努力,也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经营业绩。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51,863万元,比上年增加50,175万元,增幅49.34%;负债总额56,250万元,比上年增加44,569万元,增幅381.57%;股东权益95,612万元,比年初增加5,606万元,增幅6.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1.62万元,同比减少139.11%。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80万元,利润总额9,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1万元,每股收益0.35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16,724.5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501.6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2,915,879.1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91,587.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253,128.72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136,150,000.00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727,419.91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7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1,78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6,943,419.91元结转下年。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的独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就本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意见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当前实际情况,金河环保公司拟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的进一步稳定,并可以承接其它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为支持金河环保发展需要,公司用自有资金向金河环保提供人民币2,700万元的借款。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和王志军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和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下午14:30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二十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5-01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广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80万元,利润总额9,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1万元。

      《201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基本平稳运行,受整体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通过公司对产业结构的及时调整、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努力,也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经营业绩。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51,863万元,比上年增加50,175万元,增幅49.34%;负债总额56,250万元,比上年增加44,569万元,增幅381.57%;股东权益95,612万元,比年初增加5,606万元,增幅6.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1.62万元,同比减少139.11%。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80万元,利润总额9,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1万元,每股收益0.35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16,724.5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501.6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2,915,879.1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91,587.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253,128.72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136,150,000.00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727,419.91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7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1,78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6,943,419.91元结转下年。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的投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过去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五、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4、审议《关于选举张千岁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15、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6、8、9、10、11、12、15、16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计通过,其中议案1—13、议案15、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部》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议案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1日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 4月2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 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00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⑤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金河生物”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③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 15:00至 2015年5月5日下午 15: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邓一新 

      联系电话:0471-8524005

      传 真:0471-8524039

      联系地址:内蒙古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张千岁先生: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参加工作,历任托县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技术员、托县第二建筑安装公司助理工程师、金河建安总公司工程师,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金河建安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千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千岁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点至17点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财务总监牛有山先生,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马锋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01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561,4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3,578,580.00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19,851.92万元;超募资金25,505.94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第207A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201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3月23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8,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巨潮网公告2015-010号)。

      2014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计11738.16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巨潮网公告2014-043号)

      2014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控股子公司美国法玛威药业有限公司(PHARMGATE LLC.)内保外贷支付银行保证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法玛威提供内保外贷,并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支付银行保证金。(内容详见巨潮网公告2014-061号)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2016年4月30日前,公司预计有闲置超募资金13,6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400万元。

      公司过去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确保按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过去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3,600万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金河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金河生物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了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银河证券同意金河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及项目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与自然人王家福共同投资2,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制品公司”)从事动物疫苗的研发和生产。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二十楼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股东及股权结构:

      ■

      股东王家福,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自然人股东王家福有丰富的生物疫苗制药企业工作经验,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