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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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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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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上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2、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

      3、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

      注: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5]003514号审计报告,母公司 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95,825,860.5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0,926,180.50 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下一年资金需求情况,拟对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于年度期末或者年度中期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报告》与《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了《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01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董事:苏冬平、王济云、吴世庆、姚友军、刘展成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董事长:蔡拾贰,董事报酬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独立董事:刘娥平、谢石松、施炜,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50,000元/年。

      (2)、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总经理:王济云,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吴世庆,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姚友军,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张俊超,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余魏豹,年薪人民币300,000元;

      副总经理:刘展成,年薪人民币300,000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石琼,年薪人民币120,000元;

      财务总监:潘昌汉,年薪人民币240,000元。

      (3)、201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江文洪、周建昌、佘修仪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报酬。

      江文洪领取作为公司研发部职员工资人民币132,000元/年;

      周建昌领取作为公司分厂厂长工资人民币156,600元/年;

      佘修仪领取作为公司财务部职员工资人民币91,963元/年。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绩效奖金等报酬。

      以上年薪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在2015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总规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欧元,同意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运营资金,2014年度拟向银行机构申请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公司2014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4.2亿元、美元0.2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保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公司授权董事长蔡拾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蔡拾贰先生在不超过人民币24.2亿元、美元0.21亿元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

      11、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了《关于召开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30日下午2:30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9日15:00—2015年4月30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5:00至2015年4月30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二○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2、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28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5年4月29 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冯胜男收,并请注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议案1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③如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不包括累计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5:00至2015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联系人:冯胜男女士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出席会议,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

      3、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

      注: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通过分派现金股利的方式,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35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298,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股。

      5、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制订的2014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01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董事:苏冬平、王济云、吴世庆、姚友军、刘展成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董事长:蔡拾贰,董事报酬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独立董事:刘娥平、谢石松、施炜,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50,000元/年。

      (2)、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总经理:王济云,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吴世庆,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姚友军,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张俊超,年薪人民币360,000元;

      副总经理:余魏豹,年薪人民币300,000元;

      副总经理:刘展成,年薪人民币300,000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石琼,年薪人民币120,000元;

      财务总监:潘昌汉,年薪人民币240,000元。

      (3)、201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江文洪、周建昌、佘修仪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报酬。

      江文洪领取作为公司研发部职员工资人民币132,000元/年;

      周建昌领取作为公司分厂厂长工资人民币156,600元/年;

      佘修仪领取作为公司财务部职员工资人民币91,963元/年。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绩效奖金等报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各岗位职责相匹配。

      8、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1(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上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济云先生,独立董事施炜先生,财务总监潘昌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石琼先生,保荐代表人胡汉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美等国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2015年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和投入资金

      1、预计交易额度

      公司预计2015年6 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总规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欧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收汇预测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金额的85%,且不得超过前12个月实际收汇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六、授权

      根据《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对现在或未来的外汇资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保值增值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4 月8 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1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授权额度: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强、本金有保障等特点,一般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

      5、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 年。

      6、资金来源: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决策程序:此事项已经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授权管理

      公司授权董事长蔡拾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

      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等相关事宜。同时,在理财期间更加密切与对方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或报告公司,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均为国债等低风险产品品种,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4、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 年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 7 项新会计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项变更范围:公司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