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二十三次(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1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二十三次(年度)董事会于201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出席 11名;监事3名列席;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认真讨论和审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并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并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并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201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
十一、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公司公告2015-022号。
十二、审议《关于和众安保险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胡晓明、井贤栋、程立、张东晖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2015-023号。
十三、审议《关于和天弘基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胡晓明、井贤栋、程立、张东晖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2015-024号。
十四、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2014年度审计费用116万元人民币,并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并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公司(母公司,下同)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32,503,582.83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公司拟按以下顺序实施分配方案:
1.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250,358.28元。
2.以2014年总股本617,805,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8元(含税),派现总计111,204,932.4元人民币。
3.剩余可分配利润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
十六、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公司公告2015-021号。
十七、审议《关于和关联法人云汉投资共同投资融都科技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2015-025号。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2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1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监事长韩歆毅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公司年报及摘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6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6日
至201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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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 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5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71-28829378
传真:0571-28829703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2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网络”)系恒生电子的控股子公司,自2014年组建以来,依托于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公司业务经营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入2015年后,恒生网络进行了增资,注册资金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为2亿元人民币,但随着业务的布局和人力资源的增长,公司有银行贷款的需求,因此,恒生电子决定为其提供担保如下,具体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
■
备注:由恒生网络其他两个股东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汉投资”)、宁波云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夏投资”)按照其持有的恒生网络股份比例向恒生电子提供反担保。其中云汉投资持有恒生网络22%股权,云夏投资持有恒生网络18%股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现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恒生网络聚焦于财富管理业务,运用互联网“大云平移”技术,提供 HOMS(机构投资平台)、投资赢家(零售投资终端)、iTP(量化投资平台)、iTN(交易路由平台)、HS.HOST(云托管服务)等全系列的云化产品和服务,为中小投资机构和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社区化的资产和财富管理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恒生网络正全面开启2.0模式,将以“五朵云”为核心,携手投资者走进“金融云”时代,开启财富管理新未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恒生网络的总资产为73,854,609.05元人民币, 股东权益为63,818,593.58元人民币(以上均未经审计,最终以实际审计数字为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93.67 万元、净资产 5279.42 万元、负债总额 2214.24 万元。2014年度杭州恒生网络公司净利润 -3286.67 万元,资产负责率 29.55%。
三、担保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以内。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董事会认为:为保障恒生网络公司的业务进一步拓展,在其积极扩充资本金的同时,可以适当利用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恒生网络公司目前业务发展一切正常,恒生电子日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内控体系,可以及时了解恒生网络的财务和业务状况,恒生网络目前资产负债率在正常的范围内,,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上述拟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向恒生电子提供了反担保。因此,同意为恒生网络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
生电子”)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2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众安保险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签订《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住所地: 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69号协进大楼4-5楼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000120842
法定代表人:欧亚平
关联方介绍:众安保险成立于2013年10月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整。众安保险定位于服务互联网生态,并致力于做互联网生态的保险、直达用户的保险、以及空白领域的保险。“做有温度的保险”-----是众安的产品哲学。
关联关系:由于公司董事胡晓明为众安保险的董事,因此众安保险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协议项下合作产生的产品与服务将依公允、合理、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定价,与恒生方向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2、本协议项下基于恒生方提供的服务众安在线需向恒生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由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双方应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5、凡由于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的相关事宜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生电子的业务主要为金融客户以及各类投资者提供各项金融IT产品与服务,众安保险存在潜在的上述IT的产品与服务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由各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署,在产品与服务定价方面采纳市场公允定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的存在。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资金与产品、技术实力来履行合同,不存在履约能力问题。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收入与费用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的顺利执行,将会帮助公司业务得到发展。
五、近一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恒生电子与众安保险在近一年(2014年度)无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产生。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晓明、井贤栋、程立、张东晖等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暨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协议》。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2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天弘基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签订《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
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营业执照号码:120103000069654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拟任)
关联方介绍: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在天津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14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由于天弘基金与恒生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马云,构成关联法人。
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协议项下合作产生的产品与服务将依公允、合理、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定价,与恒生方向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2、本协议项下基于恒生方提供的服务天弘基金需向恒生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由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双方应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下转B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