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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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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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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1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元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刘文平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高文明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19,493,972.36元。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9,535.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4,302,995.00元,占2014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963,932.53元的31.4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银行融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为15.9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及银行融资,用于公司的票据结算、信用证结算、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用款需求,综合考虑各家银行的借款成本及贷款额度保障能力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借款银行及借款金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办理银行综合授信等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职能部门的高效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当前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主要调整如下:

      1、将“投资规划部”由经营层下设机构调至董事会层面,为公司负责投资管理的归口部门;

      2、在公司经营层新设两个职能部门:运营保障部和信息管理部。

      上述三个部门的职能简介如下:

      投资规划部:投资规划部是董事会投资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为公司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谋。主要职能有:负责起草公司战略规划;根据公司确定的战略规划,指导并协助下属单位做好自身的发展规划;牵头企业战略投资及资本运作项目策划、立项和规划编制,以及有关流程与制度的拟定,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负责协助投融资管理小组工作和战略发展委员会相关工作等。

      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与实施;技改技措项目管控;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等。

      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体系有效运行;负责两化融合规划的制定、年度修订和实施;负责建立完善两化融合相关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并执行检查;负责分子公司的IT决策,IT标准与制度的执行,IT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评价、IT支持资源的调配、IT工作的协调等。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含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轨道交通事业总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修改为“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含总裁助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经董事会聘任的轨道交通事业总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汪木兰先生、朱松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定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15-019)。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1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雄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19,493,972.36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9,535.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4,302,995.00元,占2014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963,932.53元的31.4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均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孙昌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1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1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科技”)、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械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新能源”)及南京康尼环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环网”)

      ●担保额度:

      康尼机电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康尼科技8000万元,精密机械公司6000万元,康尼新能源6000万元;康尼科技提供的担保:为康尼环网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承诺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本公司同时提供反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康尼科技、精密机械公司以及康尼新能源201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等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康尼科技8000万元,精密机械6000万元,康尼新能源6000万元;同意康尼科技为其子公司康尼环网201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等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期限为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

      康尼科技及康尼环网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4月3日

      注册号:320192000009039

      法定代表人:徐官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

      经营范围:轨道车辆电连接器、仪器仪表电连接器及各类机电设备、教学仪器仪表、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中低压环网设备、电力自动化、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培训;电力系统自动化工程承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及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2.5%的股权,易科电子持有其19.5%的股权,吴敏等8位自然人持有其18%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康尼科技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19,866.08万元,净资产为4,424.2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81.14万元、净利润691.90万元,资产负债率77.73%。

      2、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注册号:320192000024628

      法定代表人:高文明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号

      经营范围:精密数控机床、精密锻件及机械零部件、计算机软硬件、机、电及一体化装备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55.20%的股权,张兆祥等13名自然人持有其44.80%的股权。

      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公司为抓住我国精密数控机床、精密锻造等高端制造行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领域,推动新业务的布局和发展而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暂无相关经营数据。

      3、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2月26日

      注册号:320192000025305

      法定代表人:徐官南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1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汽车充电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汽车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象山易科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17.16%的股权,吴敏等10位自然人持有其27.84%的股权。

      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在经过前期孵化、在具备快速发展条件的基础上;为抓住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扩展公司的业务领域,推动新业务的布局和发展而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暂无相关经营数据。

      4、南京康尼环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29日

      注册号:320192000011146

      法定代表人:徐增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

      经营范围:中低压环网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力系统自动化工程承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康尼科技持有其51%的股权,苏州南电森源智能开关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康尼环网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1753.50万元,净资产为388.4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38万元、净利润-38.39万元,资产负债率77.85%。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康尼科技、精密机械公司以及康尼新能源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康尼科技为康尼环网提供的总额不超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及康尼科技为康尼环网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此表示认可。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1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30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90号丁山宾馆钻石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9日

      至2015年4月30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5:00至2015年4月30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15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8、9、10.00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5:00至2015年4月3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2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2)联系人:何萧鹏、刘健

      (3)联系电话:025-83497082

      (4)传真:025-83497082

      (5)邮编:210013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说明见附件2。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4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9]号)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30万股,发行价格为6.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98,147,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541,572.40元。该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康尼机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康尼机电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则、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康尼机电2014年度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针对康尼机电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康尼机电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康尼机电201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康尼机电完成发行之日后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2、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

      4、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

      5、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求刑事责任;

      7、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8、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3、上市公司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4、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5、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6、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