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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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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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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104版)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2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复牌日:2015年4月10日

      2、本公司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若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二〇一四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589,442.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1,458,018.84,减去提取本年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145,801.88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312,216.96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13,054,911.20元,扣除上年分红44,061,645.11元,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1,305,483.05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15,49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619,722.80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采购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名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严江威、董建平、马有海、沙宝森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5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额度如下:

      ■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61,450万元。银行授信的最终额度确定,依据各行最终审批通过的结果。银行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夏鼎湖先生或总经理夏迎松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并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2,100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6.27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具体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募投项目需要量191,678万元(含本数),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因为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收购WEGU Holding GmbH 100%的股权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收购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1681号),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其他与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宜;

      (二)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证券服务机构的协议等;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如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发行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交易所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八)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不导致发行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以及募集资金金额做出调整;

      (九)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工作实际情况,鉴于拟以募集资金购买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待上述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21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9日—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申请201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4、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5、 关于修改《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20号公告)。

      (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证券代码:360887,证券简称:中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8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饶建民、蒋孝安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2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胡小平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将年报的有关信息泄露给除审计机构外的第三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2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股票复牌日2015年4月10日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5号),公告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6、2015-17、2015-19)。

      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1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2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5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和采购产品,预计2015年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鼎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896.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