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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5—03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4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16名董事,实际参加表决16名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赵明远辞去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意董事张鹏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赵明远、董事张鹏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杨华、张洪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候先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杨华、张洪坤为公司董事的《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董事候先人简历

      杨华先生简历

      杨华,男,1962年6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北京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副教授职称,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到鞍钢工作,曾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鞍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鞍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党委书记,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洪坤先生简历

      张洪坤,男,1976年11月出生,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毕业于佳木斯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工程师。曾任东北特钢集团组织干部处处长,东北特钢集团干部人事部部长兼组织部部长,东北特钢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东北特钢集团董事、纪委书记,东北特钢集团董事、纪委书记兼大连棒线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东北特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4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3号金牛宾馆(二部)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4日

      至201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证券处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676495

      传 真:024-56676495

      联系人:赵越、孙康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证券处

      邮政编码:113001

      2.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