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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5-00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3月3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4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董事会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权、常秋萍、吕桂霞及原独立董事孙晓波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8,789.43万元,同比增长22.36%,实现利润总额11,028.77万元,同比增长7.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0.88万元,同比增长10.41%。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08,830.79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1,044,562.49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104,456.25元后,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940,106.24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5,012,942.64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2014年末的总股本330,951,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6,547,58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458,465,362.6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董事会提交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益盛药业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盛药业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5-01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3月30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波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8,789.43万元,同比增长22.36%,实现利润总额11,028.77万元,同比增长7.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0.88万元,同比增长10.41%。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该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全体成员审核后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阶段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5-01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核算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在利润表中,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告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5-01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5:00至2015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注:上述议案中5、7、8三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5年4月2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 (邮编134200)。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566。

      2、投票简称:益盛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益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435—6236050

      传真:0435—6236009

      联系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34200

      联系人:李铁军、丁富君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股份_________股。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___月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薛晓民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铁军先生、财务总监毕建涛先生、独立董事刘权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周巍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