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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意向设立金融信息服务合资公司的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13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意向设立金融信息服务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作概况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积极开拓新型业务模式,寻求在传统业务上的新突破。因此公司拟与中投国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国泰”)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市爱迪尔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合资公司主要提供基于供应链等环节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2、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与中投国泰于2015年4月8日在深圳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书》。

      4、本次合作的具体事项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的协商。并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

      二、意向合作方情况概述

      公司名称:中投国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4-45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许赤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翻译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企业介绍:中投国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移动互联 网金融服务集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拥有丰富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协同创新能力,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包括资产管理、供应链融资、股权投资、投融资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中投国泰控股参股公司有北京车融天下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投国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融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也是全国首家国有互联网金融行业服务平台——中关村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心的发起人和运营方。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爱迪尔金融信息服务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合资公司

      企业住所:(待定)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750万元人民币,中投国泰以货币方式出资225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中投国泰持有75%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翻译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投国泰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 意向协议书主要条款

      1、管理层

      合资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双方各自推荐并共同商议组建。乙方委派两名董事,甲方委派一名董事。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并经董事会批准担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并经董事会批准担任,风控总监由甲方推荐并经董事会批准担任,监事由甲方推荐并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商议一致并任命。合资公司财务每月要在10日之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

      2、合资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承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不得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合作;乙方承诺在珠宝行业不得选择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合作。

      为有效推进合资公司的业务发展,甲方承诺将无偿提供其购买珠宝的客户资料,乙方承诺将无偿提供与合资公司相关的一切技术支持和代码编写。

      合资公司如需增资,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合资公司需要增资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乙方相对与其他第三方均享有增资部分的优先认缴权。在乙方需要转让对合资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优先受让权的实现。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的承诺或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资金使用

      合资公司单独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资金托管账户,开设账户时约定该账户资金转出时必须经甲乙双方授权人共同指令才能完成。

      4、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7,500,000元整),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25%,首次出资为柒拾伍万元整(人民币750,000元整),出资方式为现金。

      乙方出资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22,500,000元整),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75%,首次出资为贰佰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250,000元整),出资方式为现金。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投国泰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14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成都、沈阳、武汉、重庆、济南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湖北省武汉市独资设立武汉市灵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新设立的武汉市灵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相关注册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武汉市灵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3000290835;

      3、住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357-359号7楼;

      4、法定代表人:苗志国;

      5、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1日;

      8、营业期限:****至****;

      9、经营范围:黄金、铂金、钻石、白银、翡翠、贵金属、珠宝首饰、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医疗器械I类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