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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海建工”)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廿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了《上海建工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B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7日

      至201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5、9、11项议案核心内容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廿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6);

      第6项议案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

      第7项议案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201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9);

      第10项议案参见于2014年6月24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0);

      第12项议案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

      第13项议案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拟发行永续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

      第14项议案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2);

      第15项议案参见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

      上述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徐征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9:00-15:00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厦4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 证券部 (邮编:200080)

      2、联系传真:021-35318170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前述规定登记凭证复印件在2015年4月1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3、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 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35318170,35100838

      5、会议地址周边公共交通

      会议召开地点位于虹口区东大名路(高阳路以西、新建路以东)。公交22、28、33、37、135、868、921、934路以及地铁12号线国际客运中心站可到达会议场所附近。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