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3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96号),现将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信息
1、你公司在“核心竞争力分析”处称“公司具有20多年电子玻璃制造经验和技术发展历程,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包括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项和国际发明专利授权1项。”请结合2015年3月10日披露的《资产置换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在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已置换出公司的情况下,进一步对公司目前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分析说明。
回复:
公司2015年3月10日披露了《资产置换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拟将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太阳能”)100%股权及公司对其部分债权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公司厂区内、由公司使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置换。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置换事项,该置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该置换事项尚未实施。
安彩太阳能目前只拥有一项与安彩高科的共有专利,其余专利均为安彩高科拥有,在安彩太阳能置换出公司的情况下,对公司有效授权的专利数量没有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核心竞争力造成影响。
2、你公司披露:本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2.54亿元,占本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3%;其中向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8.82亿元,占本年采购总额的51%。
请充分说明公司是否对该最大供应商存在依赖关系。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最大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西气东输”)。中石油西气东输在河南省的天然气供应量占天然气消耗量的80%左右。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公司对中石油西气东输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应对措施:为避免对中石油西气东输依赖程度较大,我公司在2011年引进了山西煤层气气源,日均供气量在10万方左右。目前,我公司正在开展中石化气源的引进工作。
二、关于公司财务信息
1、你公司本期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0,924,252.94元,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发生减值固定资产的名称、减值原因和决策程序。
回复:
公司本期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0,924,252.94元,其中:
一是子公司安彩太阳能对TCO镀膜玻璃生产线29项42台(套)机器设备进行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2,414,404.43元。发生减值的原因是,安彩太阳能TCO镀膜玻璃生产线自2012年投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试生产,因光伏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用TCO镀膜玻璃生产的薄膜电池组件市场被晶硅电池组件所替代,安彩太阳能TCO镀膜玻璃产品的目标客户相继停产,导致公司TCO镀膜玻璃生产线2014年一直无销售订单,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公司进行调研后,按2014年TCO镀膜玻璃产品市场价格测算,预计该生产线未来现金流量为零;同时参照国产设备价值减去相关的处置费用,TCO镀膜玻璃生产线的预估价值为28,103,600.00元。该部分固定资产原值171,795,847.99元,累计折旧31,277,843.56元,净值140,518,004.43元,根据预估价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2,414,404.43元。
二是对已拆除无使用价值的待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了价值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09,848.51元。
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报。公司内部对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履行了党政联席会议(等同于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程序。
2、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29,271,394.35元,较期初增长45.36%,你公司解释原因为“销售增长”;而你公司本期营业收入1,912,732,275.89元,较上期增长8.94%。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回复: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29,271,394.35万元,较年初增加133,952,494.06元,增长45.36%,主要是光伏玻璃及浮法玻璃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公司本期营业收入1,912,732,275.89元,较上期增加156,942,126.75 元,增长8.94%,其中光伏玻璃业务营业收入796,977,930.06 元,较上期增加154,524,771.74 元,增长24.05%;浮法玻璃业务营业收入313,537,814.35 元,较上期增加 6,025,317.58 元,增长1.96%;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营业收入797,512,097.23 元,较上期减少2,766,816.35 元,减少0.35%。根据公司销售政策,赊销主要集中在光伏玻璃及浮法玻璃销售业务,因此光伏玻璃及浮法玻璃销售增长是导致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