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0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绍喜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代表共3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0,000,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符合《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设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选举产生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根据持有人提名,选举刘壮青、刘伟宏、陈筱薇、杜冰洵、王曼丹五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是为了明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细则的规章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四、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1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五、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4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2月11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13日、2015年2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