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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201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2015-02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0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将有关审核意见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及投资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613.86 万,主盈利项目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货投资收益、获得政府补助等。请补充说明:

      (1)期货投资。请公司详细说明报告期内除开展套期保值外的期货投资交易情况,并根据《财务报告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期货投资产生的风险情况,包括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计量风险的方法,以及上述信息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变化;补充披露期末风险敞口的量化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评估风险敞口的其他数据。此外,请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为客户代理期货交易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套期保值外的期货投资交易,不存在为客户代理期货交易的情形。

      ①套期保值目标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期货投资品种为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期货,有效降低铜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②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

      公司套期保值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③套期保值风险的管理措施和程序

      公司为加强对期货投资风险的管理,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制度》,公司防范风险的措施和程序如下:

      组织机构:总经理办公会牵头成立期货研讨小组,期货研讨小组是管理公司境内期货保值操作的决策机构。公司运营管理部、财务部门与公司期货科设置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应岗位对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操作和管理。

      授权制度:对境内期货套期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境内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风险管理:慎重选择期货经纪机构;财务部负责资金风险控制;公司期货科负责操作风险的控制;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报告制度:公司期货科定期向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及运营管理部报送期货保值业务结算表,包含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公司只在国内期货交易所上进行铜期货的套期保值,未从事投机交易。交易人员在限额和授权范围内进行交易,并遵守相关制度的规定,交易活动均有记录和报告。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期货管理和控制制度,并得到顺利有效的执行,对期货投资的风险保持了有效的控制。

      ④期货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方法

      公司对期货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方法采用比率分析法。如平仓价格和现货价格的比例没有超过80%-125%,认定套期是有效的。

      ⑤2014年套期保值情况

      ■

      (2)政府补助。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615.94万元土地使用税奖励款,请公司说明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实施办法》(开办【2013】201号),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和12月分别收到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税奖励327.34万元和288.6万元。因相关工作人员未注意到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及时予以公告。今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为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2、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1.2 亿元溢价收购天津力神1.60%股权。请说明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并说明2014年天津力神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回复:2014年3月4日,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力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天津力神”)(详见2014年3月6日披露的《鑫科材料收购资产公告》)。截止2014年3月27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天津力神股权证明文件。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天津力神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如下: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津力神总资产634,395.37万元,净资产354,268.2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48,465.18万元,营业利润-24,742.23万元,净利润-8,031.68万元。

      二、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1、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年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达8829.98万元,主要包括预付股权转让款、预付土地出让金、预付工程款/设备款等。请公司逐笔说明各款项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交易对方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超过合同标的、付款进度及额度的预付款项。

      回复:(1)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

      (2)公司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不存在超过合同标的、付款进度及额度的预付款项。

      2、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公司按款项性质分类的其他应付款项目包括保证金500.98 万、代收代付款152.05 万等,其中,“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向芜湖恒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富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保证金”。请逐项说明公司其他应付款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具体内容。

      回复: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