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34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连调查字2015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15]3号)。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主要事实如下:
“大连控股于2013年7月30日对其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5亿元人民币担保、对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但大连控股未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临时报告、2013年三季度报或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大连控股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公司主管人员是其董事长代威。
上述违法事实,有大连控股参与签订并据以提供担保的合作协议,大连控股相关公告,大连控股2013年、2014年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大连控股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大连控股合同归档记录(2013年、2014年)、印章使用登记记录(2013年7月、8月),及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大连控股、代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出了行政处罚的建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