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33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5:30 ~ 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情况
2015年4月8日,本公司披露了2015-030号《关于重大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关于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于2015年4月10日15:30 ~ 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先生、总裁王晓松先生、董事会秘书唐云龙先生及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和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公司就说明会上(“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相关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作为一名小股东,我相信大部分中小股东是支持大股东的,请问什么时候能拿出具体方案供股东大会表决?下面还有很多必须的程序要走,希望公司能抓住当前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实现大小股东的双赢。
回答:本次重组拟由新城控股向本公司除新城控股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本次合并完成后,新城控股的A股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请问预计还要多久才能完成重组并重新上市?
回答:首先,就公司股票长时间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经过前期的努力,本次重组方案框架已基本确定,由于涉及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本公司与新城控股需要聘请中介机构配合相关工作,重组过程比较复杂,耗时相对较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城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工作也已完成,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公司将与新城控股密切联系,以期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以及预计复牌时间。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谢谢!
3、到目前为止公司在停牌期间都完成了哪些工作?还需要进行哪些工作?
回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停牌期间,本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深入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城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工作也已完成。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公司将与新城控股密切联系,以期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以及预计复牌时间。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谢谢!
4、公司这次吸收合并的最终目的和目标是什么?
回答: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积极沟通,探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具有高度针对性的应对方案。考虑到本公司为纯B股公司,而B股市场在我国实际上已失去正常的融资功能且流动性较差,使得B股股票的市场价值难以体现实际价值,进而影响到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因此,解决历史遗留的B股问题是本次重组的重要目的。
5、目前在香港上市和上海上市的新城有无关联?
回答: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新城发展”)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城控股的间接全资股东,新城发展目前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6、2014年度派息应该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停牌能延期吗?
回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2014年度利润分配。谢谢!
7、公司去年发行了公司债,本次重组是否会对公司债造成影响?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本次重组方案框架涉及合并行为,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对公司债的处置将参照当时的发行条款进行,相关方正在进一步讨论研究,具体请参见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目前暂无确定信息可以披露。谢谢!
8、B股何时能复牌,千万别再拖了,具体方案需要修正,可以随时公告。
回答:感谢您对本次重组的关注,公司已于4月8日公告方案框架,但具体细节尚在论证中,还请各位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谢谢!
9、未来10年,是房地产的白银10年,但是,公司必须考虑业务转型,毕竟人口的剧烈减少必将成为现实!公司在这方面是不是有所考虑?
回答:未来,房地产行业将面临一系列调整,行业集中度将会继续提高,对于公司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谢谢!
10、在此代表境外个人投资者提问,请问这次B转A后,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手中的新城B怎么解决,可以说明一下吗?谢谢。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本次方案将会包括境外投资者持有B股的解决办法。具体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